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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革下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发展趋势
录入时间:18-06-11访问:
  2017 年对于招投标行业是充满大变化、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的一年。 《招标投标法》修订通过,正式公布 ; 六部委出台“互联网+”招标采购三年行动方案, 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行,财政部连续发布第 87 号令、第 92 号令、第 94 号令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发布第 9 号令、第 10 号令、第 16 号令等。所有这些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和发布,让招标从业人员目不暇接。招投标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变革下招投标代理机构该如何应对?招投标从业人员该何去何从?种种问题值得深思。
 
  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中关键节点
 
  (一) 《招标投标法》 、 《政府采购法》颁布
 
  2000 年 1 月 1 日《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推动我国招投标行业进入了不断规范、 良性发展的阶段。2003 年 1 月 1 日《政府采购法》发布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招标投标法》 、 《政府采购法》陆续出台实施条例
 
  招标投标作为一项政策性措施和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资源配置、预防惩治腐败、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招投标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依法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明招暗定”虚假招标 ; 政府采购也出现“天价采购” 、效率低下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和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质疑等。2011 年 12 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发布,2015 年 1 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发布,标志着我国迈开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坚实一步。
 
  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招投标行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到 2016 年末,全国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607 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6495家,专业从业人员合计 58.17 万人。
 
  (三)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出台
 
  2013 年 6 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施行,到 2017 年《 “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 年) 》出炉,国家吹响了加速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的号角,指明了电子化招标采购发展方向。近三年,我国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多元,交易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 监管机制更加智能高效,招标采购活动规范化、透明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招标投标服务收费实行全面市场化
 
  2014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573 号) ,提出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1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 ,提出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政府投资及政府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步入全面市场化阶段。
 
  (五)五大招标代理资格认定陆续取消
 
  截至 2017 年 12 月,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商务部、工信部审定的政府采购、中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国际招标、通信建设项目等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全部取消。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的取消是对招标投标行业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坚持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放开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市场竟争的转折点。
 
  变革下招投标行业的机遇和挑战
 
  招投标行业市场竞争环境呈现大变革,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 :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施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取消, 而电子招标投标带来新革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带来制度性变化 ; 同时国家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种种迹象表明招投标行业迫切需要更加深入地改革。
 
  (一)工业化、城镇化给招投标带来机遇
 
  当今中国工业化, 城镇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按照国家部署,2020 年我国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阶段改革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给未来若年招投标干行业发展带来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九大的召开,提出今后要加大反腐力度,推进廉政建设。招投标作为反腐败的制度措施之一,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强,招标力度也将会增加。
 
  (二)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导致行业竞争更趋激烈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减少行政审批,削减资质认证项目”的要求, 2013 年 12 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3]44 号) ,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和通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2017 年 12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建办市 [2017] 77 号) 。2018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后相关工作衔接的公告》 (2018 年第2号) 。
 
  随着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全面取消,从业人员也暂无资格要求,行业准入失去了资质审批的门槛保护,一方面招标人可以选择自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业务量面临萎缩 ;另一方面,招标代理机构数量短期内快速增长,行业内的竞争异常激烈。国际招标证明了这一点 :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7 年底,在中国国际招标网注册的新增国际招标机构大约 1053 家,是审批取消前 223 家的 4.7 倍,新机构中有 435 家已开展国际招标代理业务。
 
  另外,取消招标代理等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改变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保护,招标代理机构的利润大幅下降。
 
  (三)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7 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修订、出台招投标相关制度,如《招标投标法》修订公布 ; 六部委出台“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 ; 财政部连续发布第 87 号令、第 92 号令、第 94 号令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接连发布第 9 号令、第 10 号令、第 16 号令等。
 
  一方面,政府部门推动采购管理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证市场活力的持续释放。另一方面,进一步对政策法规进行补充细化 ; 明确了政府和各方相关权责,着力构建阳光、透明化管理,提高财政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效率。进一步把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招投标行业发展中的顽疾
 
  1. 多头管理、监管缺位越位。现行招投标监管政策法规是由多个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形成了多头管理、相互交叉的状况。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本系统的具体办法时,各有侧重,缺乏统一性和一致性,甚至相互抵触,最终造成监管缺位、监管越位和监督乏力的状况,也令招标投标当事人无所适从。
 
  2. 各部门、各地方出台的招投标配套制度是以程序为导向,过多、过细、过滥,一些配套制度虽然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问题,但并未真正实现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的立法目的。
 
  3. 最低价评标办法滥用和误用, 一定程度造成 “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造成招投标的认可度不高,也极大地损害了企业创新热情和工匠精神的培育。
 
  4. 招标代理机构的部分核心竞争力是其所拥有的专业人员,从业人员不仅应懂得专业技术知识、项目管理和法律知识,还应具备综合协调能力及高尚的职业操守。但是目前部分招标代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从业人员不具备招标专业知识,盲目操作,漏洞百出,甚至缺乏诚信守法的基本职业自律意识,严重影响了招标代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制约了招标代理行业的持续发展。
 
  5. 重程序轻结果,追求程序上的形式公平,使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问题没有得到遏制,甚至愈演愈烈。串标问题、诚信问题成为当下招投标行业的两大顽疾。
 
  (五)全过程工程咨询带来的机遇
 
  2017 年 2 月 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文件中指出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 勘察、 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务……”该文件为招标代理和工程咨询企业的未来发展指出了方向。
 
  (六)电子招投标的推进提升行业专业服务
 
  2013 年, 《电子招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 2017 年,五部委联合发布《 “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 年) 》……标志着招投标活动逐步走向全流程电子化, 为招投标活动的无纸化、网络化奠定了制度基础。电子招投标有利于建立市场信息一体化共享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主体自律作用,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转变行政监督方式,有利于规范招投标秩序,促进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能否抓住电子招投标这个二次创业的机会,是招投标行业面临的巨大挑战。
 
  招投标行业创新发展的应对策略
 
  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招标投标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领域的重要服务性行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新变革下,招投标行业发展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在发展中求创新。
 
  (一)转型升级,逐步向专业化、全流程、多元化方向发展
 
  由传统单一的招标模式向提供全过程、多领域的服务方向发展,是招投标行业发展的趋势,谁走在前面,谁就会先收益。
 
  招标代理机构要适应形势,就要成为提供优质高效、精细化、多维度服务的智力密集性企业。一方面,坚守传统服务领域,将招标代理业务做专、做深、做透,提供专业型、顾问式服务 ; 另一方面,探索新的服务领域,以招标采购环节为核心,在项目管理上下游进行延伸拓展。前期配合策划项目管理方案,后期配合合同管理履行 ; 以项目招标采购专业为基础,可以和造价、监理等相关专业结合发展,提升招标采购价值; 以工程、 货物和服务为基础, 开拓特许经营(PPP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等服务领域,逐步实现招投标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招标代理服务的集约化水平。
 
  (二)依托“互联网+” ,创新发展电子招标投标
 
  随着“互联网+”发展战略的推进,创建分类清晰、功能互补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全流程电子化成为当今发展的主要趋势。招标采购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必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夯实互联共享发展的基础,促进监管机制更加智能高效,推动“互联网+”招标采购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也为将来的信用信息采集,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构建完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
 
  2014 年 6 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的指导性文件。国家各部委发布的管理办法、通知中皆把综合信用评价作为监督检查的有力依据, 如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8]2 号) 、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 年第9 号令发布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等。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2016 年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引入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会员企业中进行信用评价考评,该体系仍需要继续升级和完善。
 
  (四)充分发挥协会行业组织的规范管理
 
  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催促社会中介组织的更大发展。2016 年 1 月 1 日,中国招投标协会正式发布招标投标行业第一部自律性标准《招标采购代理规范》 ,它是招标投标行业组织自律实施、指导、评价和监督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以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诚信和规范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主要标准。
 
  2016 年 10 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引入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率先在招标代理机构会员企业中试行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采用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信用评级服务程序,对企业的基本素质、经营水平、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履约状况、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标明信用等级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来源:《招标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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