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个适当的有效期,在此期限内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撤销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对
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都具有保护和约束的双重作用:一方面能够约束投标人在该期限内不得随意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保护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预期利益;另一方面也促使招标人加快评标、定标和签约过程,保证不因招标活动无限期拖延而增加投标人的潜在风险。
2.影响投标有效期的因素
投标有效期越长,招标人开展评标、定标、合同谈判等活动的时间越宽松,招标人能够更加从容地完成相关的后续工作。但是,投标有效期对投标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在该期限内,投标人不得修改和撤回包括其投标报价在内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在报价时,必将预先考虑投标有效期内的物价波动等风险因素,投标有效期越长,潜在风险越大,投标报价越高,反之亦然。同时,由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时间过长,将加重投标人的资金压力,增加投标人的成本,投标人会将该因素列入投标报价中,最终由招标人承担。所以,招标人在确定投标有效期时,不应一味地追求过长的投标有效期,而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投标有效期的各项影响因素,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的影响因素包括:(1)评标时间;(2)评标结果公示时间;(3)定标时间;(4)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5)合同谈判时间;(6)合同签订时间;(7)投标保证金金额。
【技巧13】投标有效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对于投标有效期的期限,《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均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招标人结合确定投标有效期的因素以及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虽然原《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规定,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由于评标和定标都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开标后)进行,可以推算出投标有效期的期限最少为30个工作日,但是,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中的“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改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因此,目前招标人在确定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不再受30个工作日的限制,可少于30个工作日。实践中,招标人确定的投标有效期多为60日、90日、120日等。
3.载明投标有效期的文件
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其他文件无权载明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这是因为,如果招标文件不列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对于投标人将不具有约束期限,投标人可以随时更改包括报价在内的投标文件的内容,这将使招标活动尤其是评标行为失去意义。
【问题26】投标文件响应的投标有效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是否否决投标?
投标有效期越长,则包括投标报价在内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约束时间越长,对招标人越有利。因此,投标文件响应的投标有效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投标文件的响应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有效期的意义汇总
投标有效期是非常重要的期限,对招标活动产生广泛影响。结合《
招标投标法》以及本条例、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
(2)评
标、评标结果公示、定标、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活动,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有效期直接限定了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的最后时间;(5)可以通过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期限,满足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