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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十三支队食材采购项目
录入时间:20-12-15访问:
  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十三支队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3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十三支队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303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十三支队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40 140 餐饮服务 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十三支队食材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公开招标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公开招标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0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书或声明函。 (六)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到 2020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注明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十三支队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0-TJXQ-ZF303)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01购买招标文件。(2)现场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领取采购文件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后续所有活动中,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且在14日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已确诊病例等,供应商代表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检查、登记、测量体温等耗费的时间,提前预留合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27205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 话:022-84313819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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